昨天聽寶寶說了一個恐怖的故事...
寶寶搬出來和男朋友住有陣子了,算是結婚前先體驗兩人的生活;或許這是寶寶家人給她的考驗,希望她能在親自體驗過後,體會事情並非她想的那麼簡單。
由於寶寶男朋友現在是職業軍人,回家的機會不多,所以幾乎都是她自己住,可想而知,空曠的屋子裡,只有她一個人待著,可想而知,夜闌人靜時,寂靜的氛圍反而讓人覺得恐怖。
某日晚上11點多,寶寶打工到回家,開了燈,褪下外套,拿起衣架掛上外套,打開衣櫥欲把衣物收納起來,卻見衣櫥內有一雙眼睛炯炯有神地直盯著她但不出聲,一個人在家的寶寶以為遭人闖入,嚇得花容失色直尖叫。
尖叫聲劃破了寂靜,為求自保,寶寶拿起衣架攻擊了對方;就在此時,挨打的那一方才冒出一句話「是我啦!」寶寶聽到熟悉的聲音,原來是男朋友躲在衣櫥裡。
事後,男友說明原委,雖然放的是外散假不是放大假,但是他和部隊請假,希望能回家陪老婆,在徵求同意後,悄悄的先回到家,躲在陽台,再默默的躲進衣櫥,慢慢的等著老婆的歸來,接著驚駭的事就這樣發生了。
聽完寶寶說這件事,不禁讓我想起「地下室的一隻手」...
大學時期,假日我都會在漫畫店打工,從中午12點顧到晚上7點。我習慣性的,每次開好鐵門就會直接下樓,先打亮地下室的燈,再上樓開一樓的燈和冷氣。
這次依然這樣,但不一樣的是...按了地下室的電燈的開關,轉身要上樓的我,在沒有其他人的空間裡,突然被一隻牆而有力的手抓住,甩也甩不開。
被嚇到的第一時刻,我拔腿就想跑,拼了命的尖叫,希望隔壁麵店能夠救援我,更急忙的想甩開那隻手,但因為對方的力量太大,反被拉回地下室;此時,我聽見熟悉的聲音說了「是我啦!」這句話,原來是男朋友!
前一晚,我和男友有不愉快,因為見不到在高雄當兵的他。次郎表示,不知什麼原因,周末他不能放假;他為了不能放假心情差,我為了見不到他而難過,兩個人都各自情緒低落著,因此我也不用為了見面特地請假,所以還是一如往常的去開店,也就這樣地中了他的計。
原來,他早在星期五搭火車趕上台北,和店長串通好並借宿書店一晚,然後故意對我說了謊,隔天好給我「大驚喜」!
事後看看身上,因為當下情況緊張,整個人精神緊繃,所以身上滿是瘀青的抓痕,次郎也覺得很心疼(因為是他抓的);而我因為沒有事先請假,也沒告知家人要晚上不在家用餐,所以不能和他約會,算是他嚇我的代價吧!
現在的軍人都這樣的喔!還是...現在的男人都這樣的?你們不知道人嚇人會嚇死人嗎?下次別再這樣搞了好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