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於2007年8月2日及3日向賣家missbig714購買商品得標共五件,拍賣編號分別為:1160241042、d26571026、1159388997、e20530020、c30951365;品名分別為:大小姐精品《新品加大L320》雜誌新款花樣點點雪紡蕾絲洋裝/各尺寸下標區/市場最低價、大小姐精品《新品加大L702》雜誌新款女人味浪漫蕾絲背心/尺寸粉XL下標區/、大小姐精品《新品加大L303》雜誌新款時尚浪漫喜氣雪紡洋裝/各尺寸下標區/市場最低價、DUPIN《新品加大Q221》雜誌新款韓版綁脖蝴蝶結短袖黑色上衣/尺寸M/L/XL下標區/、DUPIN《新品加大Q185》雜誌新款韓版公主袖米色雪紡紗上衣/尺寸米S/M/L/下標區/。
本人於8月3日中午12:35匯款至賣家帳戶成功;賣家於2007年8月6日以評價方式通知商品將於8月7日寄出,不料8月8日13:05賣家來電通知說其廠商出貨錯誤,商品將延誤寄出,賣家經本人同意後得以延後出貨。
一直到8月9日賣家以評價方式再次告知出貨,本人於8月11日收到商品,當天即立即查閱商品,發現商品多處有問題,詳述如下:
1.大小姐精品《新品加大L320》雜誌新款花樣點點雪紡蕾絲洋裝/各尺寸下標區/市場最低價:商品花樣顏色是綠色與照片花樣粉紅色不同、
2.大小姐精品《新品加大L702》雜誌新款女人味浪漫蕾絲背心/尺寸粉XL下標區/:衣服下擺蕾絲多處有破洞、
3.大小姐精品《新品加大L303》雜誌新款時尚浪漫喜氣雪紡洋裝/各尺寸下標區/市場最低價:商品材質粗糙、
4.DUPIN《新品加大Q221》雜誌新款韓版綁脖蝴蝶結短袖黑色上衣/尺寸M/L/XL下標區/:寄送錯商品,送成賣家刊登之品名“DUPIN《新品加大A001》雜誌新款日系胸口打摺四分袖黑色上衣/尺寸M/L/XL下標區/”商品、
5.DUPIN《新品加大Q185》雜誌新款韓版公主袖米色雪紡紗上衣/尺寸米S/M/L/下標區/:左邊後方領口裂開。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:「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」本人有權要求賣方退款並解除契約,法律亦規定退貨費用應由賣方支付,故本人於8月12日上午1:12傳送電子郵件通知賣家,告知商品狀況及給予退款帳戶號碼要求退款新台幣1,377元整(含80元退回運費),並要求賣家於8月13日下午5:00前給予退件收件人姓名、地址、聯絡電話等資料,本人擔心賣家漏信未收到,又於8月13日上午10:38再次傳送電子郵件通知,並在其賣場部份商品問與答留言,請其主動聯繫。本人於當日上午11:23收到賣家回信,賣家留下以下內容“你好..水水商品有瑕疵請你要拍照讓我看一下..我瑕疵本來就可以更換的..還有你說L320/L303款式和布料不一樣??請問一下你覺得應該是什麼款式和布料..那個本來就是小尺碼去放大的..包裝紙有破裂是因為經過運送擠壓的關係..有問題請盡量溝通..請不要用檢舉或提報這樣的方式..畢竟我也是很用心在經營我的賣場的”。
收到此信件後,本人立即於當日上午11:40分夾帶瑕疵商品的照片傳送電子郵件回覆,並在其拍賣網站“DUPIN《新品加大A003》雜誌新款日系腰部綁帶綠色上衣/尺寸M/L/XL下標區/”商品問與答留下“照片已附上mail過去了,請您中午1點後來電溝通。電話請見郵件,謝謝!”此對話。
本人於下午3:00至晚上7:00,起間歇性地撥打賣家寄件時包裝袋上留下的手機號碼,但對方始終未開機,同時本人也查閱信件,查看是否有賣家回覆退件資料的信件,並仔細查閱過垃圾信件匣,不料,任何通知都沒有!於是本人於晚上7:15留下5則“極差”評價,並留下“購買五件商品,收到後2件有瑕疵,2件與照片所述不符,1件送錯商品;限期處理但賣家手機不開,信件也拖拖拉拉不積極回應。”意見。
此後直至晚上10:30止,本人仍間歇性地撥打賣家手機,但對方仍然未開機。於是本人又於8月13日下午10:16再次傳送電子郵件通知賣家。
本人於2007年8月13日上午11:27收到賣家問與答回覆後,就完全與其失聯。至此,本人覺得賣家實在無誠意解決問題,於是向Yahoo奇摩提報,請Yahoo奇摩查閱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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